晨意帮忙丨岳阳一门店卖散装茶被“职业打假”索赔3万多,购买人:是我的权利

普洱茶 资料图
顾客离去后,唐女士察觉到此次销售存在异常 。“有点像职业打假的 。”
之后,就有人“第二天,就有市场监督管理所的人找了我们,说有人投诉我们的产品不合格 。我就想起那个茶叶没有标识生产日期这些 。”唐女士说 , 购买人要求10倍赔偿 。“3300元的茶叶,他让我赔偿3万元,我说这是不可能的 。”
当地市监:初步认定是职业打假
【晨意帮忙丨岳阳一门店卖散装茶被“职业打假”索赔3万多,购买人:是我的权利】7月12日,汨罗市罗城市监所工作人员告诉晨意帮忙采访人员,相关情况属实,初步认定购买人是职业打假人 。“第一天买东西 , 第二天就举报;还要求店老板出示收据并盖章;茶叶他们也并未食用 。”
工作人员介绍 , 接到投诉后,来到了涉事门店进行执法检查,未发现相关产品 。7月12日 , 罗城市监所工作人员对双方展开调解 。“购买人带来了产品,又说投诉改举报,因为举报的话就会有处罚 。商家当时也提出疑问,说购买人带来的东西不是她卖出的产品 。目前这件事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工作人员说 。
7月13日,晨意帮忙采访人员联系到了购买人何先生 。“买了东西,后面觉得这个产品有问题,我投诉是我的权利 。她卖的产品没有相关标识,是不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何先生说 。
对于索要10倍赔偿,何先生表示属实 。“法律上规定的是10倍赔偿,而且就算我拿了10倍赔偿我也不会一个人独吞 , 我可以捐一部分出去 。”何先生说,“我现在就等市场监管部门对他们店立案处罚,后面我还会起诉到法院 。”
晨意帮忙采访人员询问何先生是否为职业打假人,他否认 。之后采访人员再次询问他是否之前也有过类似维权行为,他称,“每个人生活中遇到不良商家都有权利维权,我之前遇到大大小小的事也会投诉 , 多少次我不记得了,10次以上应该有 。”
律师解读职业打假相关问题,有地方出台政策限制职业索赔
针对职业打假相关问题,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表示,“法无禁止即可为”,消费者在遇到相关消费维权问题,可以依法进行维权,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赔偿额度,就不属于敲诈 。
“法律规定了违法商家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消费者就可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研说 , 所谓职业打假人在食品药品领域,只要非恶意维权,就受法律保护 。
刘研指出,虽然《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但在实际生活中,很难证明职业打假人购买商品是非生活消费而购买 。”
针对职业打假相关行为,也有地方出台相关政策对其进行限制 。
据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消息 , 近年来,“职业打假”虽一定程度上对增强消费者权利意识、打击经营者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中逐渐衍生出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的职业索赔乱象,且日趋团体化、网络化、年轻化,过度消耗、挤占了有限的行政和司法资源 , 扰乱了市场管理秩序、破坏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
去年,上海市新修订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明确要求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依法规范牟利性职业索赔 , 释放出“反打假乱象”的强烈信号 。《条例》公布后,金山区结合本区注册型企业较多的实际,从优化营商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大局出发,创造性研究落实《条例》要求 。金山区司法局指导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制定《关于依法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举报行为实施方案》,着力从总体原则、认定标准、建立名录、处理方式、落实保障等方面,建立规制牟利性职业索赔举报行为的制度机制;突出分类管理,强调全面维护真正消费者的权益 , 鼓励和引导公益性职业举报行为,规范和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举报,打击涉嫌敲诈勒索、诈骗、滥用投诉举报权等行为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武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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