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庭审结束:检方建议判死刑,法庭择期宣判

寻亲家长等在法院门口
庭审结束后,寻亲家长仍聚集在法院门口等待被害人杨妞花等人出来 。
7月14日,贵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 。庭审于13时50分许结束,历时近4个小时 。
贵阳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以来伙同他人,为谋取非法利益 , 先后多次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庭审就该案刑事部分展开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公诉机关认为,余华英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建议法庭判处余华英死刑 。余华英的辩护人则建议合议庭充分考虑余华英在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 。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
相关新闻
"人贩子"余华英受审:供称卖私生子后 又拐卖了十多人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庭审结束:检方建议判死刑,法庭择期宣判

文章插图
余华英近照
王梅花(化名)说,她不会参加她母亲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的庭审 。
今年将满60岁的余华英是个“人贩子” 。根据检方指控和此前判决,1993年起,她陆续伙同丈夫王某文或情夫龚某良拐卖13名儿童 。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区拐卖至河北邯郸 。
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 。当时 , 余华英被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个月后释放 。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 。彼时,她和丈夫均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并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服刑期间,余华英获减刑三年 。出狱后,余华英一直无事 , 直至曾被她拐卖的杨妞花找到亲生姐姐后向警方反映了情况 。
不少寻亲者聚集在法院门口
7月14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院开庭 。不少寻亲者聚集在法院门口,希望能找到线索 。
今日(7月14日),贵阳市中级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 , 此次余华英被指控拐卖11名儿童 。澎湃新闻了解到,余华英曾供述她初次作案是在1992年卖了自己的私生子,这个孩子目前尚未找到 。检方最终未就此起诉 , 有律师分析,这可能是因为证据方面未达到起诉条件,也可能是因为过了追诉期 。
开庭前夕,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前往重庆大足、河北邯郸等地,采访了余华英的近亲属、邻居和被她拐卖的受害者,试图呈现一个“人贩子”的犯罪之路 。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庭审结束:检方建议判死刑,法庭择期宣判

文章插图
余华英和王某文在村里的第一处房屋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 王鑫 图
供述称首次作案是出卖私生子
余华英是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人 。1963年12月29日 , 余华英出生在当地一户普通人家,排行老四,她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 。
余华英小学读到二年级时母亲去世,随后便辍学回家务农 。她17岁那年,父亲去世 。1984年,时年21岁的余华英在云南大理游玩时结识了重庆大足籍男子王某文 。后两人结婚,王某文把余华英带回了老家 。在大足 , 余华英重新办理了户籍,并拥有了以“510230”开头的身份证号 。
1987年1月 , 刚满23岁的余华英生下女儿王梅花 。“两口子都不是勤劳、肯吃苦的人,王某文还在外面搞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在同村村民眼中,夫妻俩的风评并不好 。
1992年,王某文涉嫌盗窃被抓,余华英母女俩断了生活来源 。为了生计,余华英把王梅花交给王某文的哥嫂抚养,自己则前往县城的一家面馆打工 。打工期间,余华英结识了人称“龚木匠”的龚某良 。
龚某良比余华英大20岁 。彼时的龚某良和余华英一样,都有家庭和子女 。余华英在没有与王某文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龚某良同居,并产下一名男婴 。
据余华英供述 , 当时两人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抚养这个孩子,加上是私生子 , 两人商量着把男婴卖掉 。在龚某良的运作下 , 男婴被带到河北省邯郸市某村一个叫王某付的人那里 , 王某付又将男婴转卖 。龚某良和余华英由此获得数千元报酬 。
自此之后,余华英开启了长达11年的拐卖儿童犯罪之路 。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庭审结束:检方建议判死刑,法庭择期宣判

文章插图
余华英和王某文在村里修建的第二处房屋,因多年无人居?。?已荒废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 王鑫 图
持续多年的“生意”:陆续拐卖13名儿童
起初,余华英和龚某良合伙作案,他们租房后和邻居套近乎,物色拐卖对象 。为了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余华英甚至带着女儿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