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死亡,但是对方想让我认全责,合适吗?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合不合适不是自己说了算的 。法律依事实准绳认定 。是你的就合适 。不是你也不会赖你的 。
其他观点:
交通事故对方死亡 。但是对方想让我认全责 。合适吗?
千万不要听信对方 。把不该认的责任认到自己身上 。
先看看不通责任划分 。在该事故中你承担的责任:
全责: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
主责: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赔偿对方70-80%损失 。
同责:赔偿对方50-60%损失 。
次责:赔偿对方30-40%损失 。
无责:赔偿对方不超过10%损失 。
可见 。责任达到一定程度(主责、全责) 。是要坐牢的!自己留下刑事处罚记录不说 。今后还有可能影响孩子进步 。除了坐牢 。大幅度增加赔偿数额也是肯定的 。有的甚至拿刑事处罚要挟肇事方承担巨额的额外赔偿 。以换取刑事谅解 。只有拿到刑事谅解 。才有可能争取到缓刑 。
因此 。遇到这种事情 。当事人都是尽量压低自己一方的责任比例(宁可额外多赔偿一部分) 。也不能把全责揽到自己身上 。
以上回答供参考 。
其他观点:
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的司法解释是: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首先由公安交警部门认定 。如不服可以通过诉讼最终由法院裁判认定 。如果有责死亡一方想让另一方认全责 。那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可不是一般的赔偿了事哦 。所以猛一看觉得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傻 。仔细一想这里面肯定有猫腻了 。估计死亡方负有全责或主责、或者压根儿就没买保险 。他们只想着反正由保险公司赔钱 。而不管别人的结局如何 。不管怎么样想弄虚作假让另一方认全责总归不对的 。这个涉及诚信问题 。属于诈保 。是违法行为 。
假设这是一起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致人死亡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对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 。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若有证据证明死者也有责任的 。则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负有主责的 。承担80%赔偿责任;机动车负有次责的 。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假设这是一起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赔偿责任:负主责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负次责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对方死亡,但是对方想让我认全责,合适吗?】以上仅是我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员经过交通普法学习后的一些认识 。仅供参考 。也欢迎网友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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