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转发《中国妇女报》文章,称要把惩戒权还给教师,家长和老师们怎么看?


教师还是需要有一些惩戒权的 。否则就是真的管不住了 。古代的学堂 。教师都有一根戒尺 。面对顽劣学生 。给予惩戒 。以端正其言行 。即使是当今 。新加坡还保留了校长对于犯错学生的鞭刑 。教育发达的美国 。学校也有对学生关禁闭的权力 。可见适当的惩戒是必须的 。没有惩戒的教育 。是不完整的教育 。而不完整的教育是无法完成培养下一代的神圣职责的 。所以想要真正培养孩子的家长和老师应该都是支持这个的 。
其他观点:
还教师惩戒权 。是可以考虑的 。
教育管理学生 。除了必要的思想疏导教育外 。应该多管齐下 。必要的适度的惩戒配套手段跟上去 。确需如此 。
就如同政府管理社会一样 。仅凭君子动口式宣教引导管理如能奏效 。还要其他配套手段做什么 。那不是糟蹋纳税人的钱么?
赋予惩戒权的同时 。我认为还有一点也得跟进 。
有权必有责 。只有权责结合 。让用权者有所敬畏 。不任性 。不胡为 。合理有效地用好手中的权力 。更好的为教育服务 。
单方面强调权的重要性 。而忽视责的存在 。是对教育的不尊重 。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 。
这种简单 。未经严肃认真的思考的言论 。用之于重要命题而轻率连登 。是不是也忒急了些 。草率了些?
其他观点:
我不同意\"把惩戒权还给教师\"这种提法 。应改为\"教师享有一定的惩戒权\" 。
【《人民日报》转发《中国妇女报》文章,称要把惩戒权还给教师,家长和老师们怎么看?】惩戒权应包括肉体上的 。精神上的两个方面 。如果简单地 。无限度地把惩戒权还给教师 。那还子得!学校不就成了教鞭劈头盖脸地打来 。抬脚伸掌的场所了吗?学生在这样环境里学能学习好吗?
多少年来 。我们的专家规定不能体罚学生 。不能恶语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使得老师在学生面前显得小心翼翼 。唯唯喏喏 。战战兢兢 。生怕一着不慎 。老师会受到处罚 。甚至丢掉饭碗 。
可今天来了一个一八十度的大转弯 。要把惩戒权还给老师 。这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是不可取的 。
在旧社会那些私塾学校 。老师都有一把戒尺 。是用来打学生手掌的 。有些捣蛋学生往往被打的手掌肿的象发面饽饽一样 。但他们照样不听话 。所以有\"老师越打越不念\" 。\"老师打手掌 。我给老师尿一床 。老师赖我 。我赖师娘\"之说!
教师的职责是传道 。解惑 。学校是让学生知书达理的场所 。近多少年来 。校风不好 。学生不听老师的话 。难道应该完全归咎于老师没有惩戒权嗎?若这样认为 。是一种偏见 。大错而特错了!有几个老师把传道 。知书须达理放到了首位!一味地求高分 。求升学率 。忽略了育人这一关键课题 。
让名利 。吃喝之风占居了学生的头脑 。不知尊敬师长 。不知团结互助 。不知乐于助人 。这些不正常的社会风气充斥着学生的心灵 。
所以 。校风不好应归咎于教书理念之错 。
若能把传道 。知书先达理放在第一位 。让教师享有适当的惩戒权力 。如:罚站、站讲台、去教室外反省 。写检查等 。事后老师给以温馨的谈话 。应该是可行的 。学生的学习 。道德水平均能取得双丰攻!
切记不可过度的使用惩戒权 。那样会起更大的负面效应!

《人民日报》转发《中国妇女报》文章,称要把惩戒权还给教师,家长和老师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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