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二 )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
3.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http://zs.zyufl.edu.cn)网上报名专栏,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A4纸打印,填表后,要求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
4.上传报名材料
①盖有所在中学公章、本人签名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上的照片确保清晰、不变形);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个人特长、家庭情况及进入高校的发展目标等 , 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 必须考生本人在A4纸上手写(不接受电脑打印件),报考国际商务专业国际化方向班的学生个人陈述还应包括字数不少于300字,支撑本人英语能力和今后升学考研计划等内容 。
上述材料以扫描后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要求图片清晰且大小不超过2M/张,无需邮寄 。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无需上传 。
第五章 选拔程序
第十八条 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审查: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和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根据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总分进行成绩评定,满分100分,评审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如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
第十九条 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要求缴费后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 。
第二十条 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学生是否具备适应学习该专业的语言能力(含英语)、综合素质和创新素质等 。综合测试结束后 , 对于达到及格线(60分)的考生,按不超过专业计划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届时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
第二十一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根据比例折算后组成 。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70% 。
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 , 其中,A等计10分 , 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E等及以下不计分 。
第二十二条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3年高考,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将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填为第一志愿,且所填报的专业须和入围名单中的专业一致,否则无效,学校只招第一志愿考生 。
第二十四条 投档规则:按招生专业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综合成绩相同 , 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
第二十五条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 ,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第二十六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 , 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专业总人数的85%以内(按小数点舍位处理) 。
第二十七条 其他要求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 ,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 , 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