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误工期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误工期


交通事故案件误工期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误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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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误工期如何确定
1.交通事故案件延期工期如何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
受伤人员因伤致残继续失去工作的 , 损失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到伤残确定前一天 。虽然法律规定,误工费一般计算到伤残确定的前一天,但在实践中 , 部分法院根据出院记录中记载的休息期限计算误工时间 。因此 , 损失时间的计算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受害人因伤住院且伤残的,损失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伤残前一日止 。
(二)受害人因伤住院或者居家休养,但其残疾尚未确定的,误工时间以病历本或者住院小结规定的休养时间为准,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休养结束 。
二、人身损害赔偿损失时间的计算方法
根据上述规定,损失时间赔偿额的计算公式可表示为:
损失时间补偿金额=损失时间收入(天/月/年)×损失时间
(1)“收入损失”的确定 。由于受害人的工作条件不同,收入的确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有固定收入时,如何确定因失去工作而减少的收入;二是在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收入和因失业而减少的收入 。
(2)“损失时间”的确定 。损失的时间可以分为非连续时间和连续时间 。不可持续性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残疾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残疾前一日的收入 。
3.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交警部门规定,交警部门应在10日内完成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赔偿当事人请求出具交通事故证明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证明,并写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的情况以及调查取得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有过错的,认定被害人不负责任 。并交付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
4.什么情况下交通事故必须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事实或者原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六)与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碰撞,
此外,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 无论事故事实和原因是否有争议,双方都必须报警;如果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和原因有争议 , 只造成轻微的财产损失而没有人员伤亡,仍然应该报警 。
总而言之,想要确定误工期的方法比大家想的要多,一般医院的证明和公司开的证明,其中关于误工期的结论都应该是相互吻合的 。但是,如果最终确认交通事故有可能已经导致受害者终身残疾了的话,那误工期肯定不是一直计算到受害者退休的 。
交通事故案件有人伤的一个流程是什么
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案例是什么流程?
首先,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放到位,保持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点荒凉或没有车辆经过 , 尽量不要移动事故车 。因为如果伤者是被事故车送到医院 , 事故责任无法确定 。
二、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前往现场调查取证,暂扣事故车辆、事故车辆驾驶证和行驶证 。一般情况下,交警办理的意外险公司的测量员不需要去现场勘测 。
三.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将《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四.伤者的治疗
1.损伤诊断
医生检查伤者,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决定是否住院 。
2.住院治疗
医生治疗了伤者 。
3.排放程序
如果主治医生认为伤者不需要再次住院,伤者应办理出院手续,并出具出院证明,注明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休息时间、护理时间和护理号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次住院,且伤者拒绝办理出院手续的,赔偿义务人应当通知交警部门 。从主治医生证明伤者可以出院之日起,费用赔偿义务人可以不负责赔偿 , 保险公司也不赔偿 。如果伤者出院后需要继续治疗 , 医生会出具“继续治疗预计费用证明”,保险公司可以支付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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