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否征收增值税 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案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 2019 年7月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在2019年10月前全部发货,合同价款为600万元 。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预付30%的预付款 , 于收到货物之日起 10 日内,付清全款 。如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 。
情形1:合同正常履行 , 乙方违约,甲方收取了5万元的违约金,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 , 应视为含税收入 , 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
情形2:合同正常履行,甲方违约,乙方收取了5万元的违约金,不属于价外费用,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
情形 3:合同未履行 , 业务未发生 , 甲方向乙方收取了5万元的违约金,不属于价外费用,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
【违约金是否征收增值税 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情形4:合同未履行,业务未发生,乙方向甲方收取了5万元的违约金 , 不属于价外费用 , 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
综上所述,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需要判断有无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未发生无需缴纳增值税,发生应税行为则需要缴纳增值税 。另外,无论是否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都需要缴纳所得是 。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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