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KTV唱歌,酒醒后发现消费4万多,要求KTV退钱被拒,你认为KTV应该退钱吗?


看了好多回答 。我不知道是不是仇富 。为什么都认为这个女子包人 。这个与案子完全没有关系 。第一 。我平时来这里都是他来服务 。跟他熟悉 。继续他来不行吗?第二 。喜欢帅哥不是人之常情吗?为什么就不能点帅的 难道我出来享受还要点丑的?第三 。四万对于四十万来说是不值一提 。但是40万是她愿意花的 。但是这4万她不愿意花的 。她就不能把这件事搞清楚 。
然后讲正事 。第一在民诉上 。雇佣的员工在工作期间所造成的损失 。由雇佣者为被告 。就是说那个KTV要管这事 。不是没有关系的第三人(这个也可以分辨那个晴天算朋友身份还是陪酒人身份);第二 。不知道那个付钱的人一直是怎么付钱的 。如果是允许直接让KTV刷卡 。那么出这种事 。需要核准哪些是自己定的 。哪些不是 。因为意识迷糊而被强制销售是谁心里都不爽的 。而且这个女子可能不是因为4万元钱 。而是面子问题 。第三 。假如这个问题出现在自己身上 。你还会这样骂人吗
【杭州一女子KTV唱歌,酒醒后发现消费4万多,要求KTV退钱被拒,你认为KTV应该退钱吗?】另外也不想说了 。我赞成报案
其他观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