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改革有疑问?广州市医保局发布热点解答→( 三 )


七、为什么有的参保人觉得个人账户改革后大幅提升了门诊报销待遇,但有的却感受不明显呢?
个人账户改革不会导致参保人的医疗费报销减少 。个人账户改革后,门诊报销比例提高、报销范围扩大,住院起付标准降低,就医也更加便捷了 。
但医疗费报销的多少,跟报销比例、封顶线、医保目录、大额补助报销起付线相关 。如果同样处方的情况下,报销额有差异,或者参保人某一次的医疗费报销不多,可能是因为没有达到大额补助报销的条件、使用了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和项目、不属于医保目录限制支付范围、使用了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等原因造成的 。
目前,医保目录涵盖了5,400多种药品、4,300多项诊疗项目、900多个医用耗材,基本满足群众诊疗需求 。同时,医保对定点医院也有要求,要优先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定点医院使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及开具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都要履行告知义务,须经参保患者同意 。
建议参保人就医时,与医生加强沟通,尽量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及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既能保证疗效,自费还少 。
如您发现医生未履行告知义务,未经您同意开具了医保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及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欢迎您拨打12345(24小时)或020-87605840(工作时间)投诉举报 。
八、《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出台经过了哪些法定程序?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3号,以下简称193号令)按法定程序出台 。193号令先后征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意见,于2022年5月6日~2022年6月4日同时在广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司法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充分吸纳医疗保险公众咨询委员会委员、地方立法专家、医保专家等社会各方合理意见,2022年10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
193号令第十七条明确“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和管理等按照省的规定执行”,广州市严格执行《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粤府办〔2021〕56号)规定的统一标准“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划入额度为2021年各地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国家规定划入比例2%左右,广东省已尽量争取高的划入比例,就高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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