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时删公司文件,被判赔偿或判刑!( 二 )


为修复网站,公司花费了近3万元人民币 。
【处理结果】
许丽为泄私愤,以删除、修改计算机数据的方式破坏生产经营,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
虹口检察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对许丽提起公诉 。虹口法院审理后,判处许丽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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