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到养全覆盖,厦门优化生育福利来了!( 三 )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2022年我市已将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纳入厦门市城市定制型医疗保险(即“惠厦保”)“免申即享”对象 。2023年,将对2022年7月1日以来新出生的户籍婴儿给予保费优惠 。
问:“出生一件事”服务信息如何操作?
答:目前,我市新生儿母亲可直接注册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出生一件事”事项,填报《福建省“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申请登记表》提出申请 。线上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后台将《常住人口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推送到公安户籍系统 。公安派出所对推送的信息进行审核,信息无误的,为符合政策规定的新生儿办理落户登记,并通知申请人持落户方户口簿到公安派出所打印新生儿户口页,或邮寄到公安派出所打印后寄回(邮费自付) 。
同时,我市医保部门贯彻落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福建省“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全省推广应用的通知》,根据《厦门市“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流程》做好“出生一件事”工作,产妇依托“出生一件事”服务信息平台,在医院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服务 。
问: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是如何体现的呢?
答:据公安部门介绍,我市在户籍办理时已不再要求群众出具与个人生育情况有关的材料 。
针对此问题,市教育局已将入学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具体情况以当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文件为准 。
卫生健康部门已不再针对入职或评先评优事项出具与个人生育情况有关的材料 。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市医保局修订出台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当月正常参保缴费但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按正常待遇的50%支付 。职工领取生育保险只需满足缴费条件,与个人生育是否符合政策全面脱钩 。
(厦门日报采访人员 陈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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