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不公证可以吗? 放弃继承权不公证可以吗


放弃继承权不公证可以吗? 放弃继承权不公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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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并不是必须要公证,一般在放弃时,只需要采取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明确的表明自己不想获得遗产的继承权就可以了 , 公证并不是放弃继承的必要条件 , 故此可以自由选择 。
放弃继承权并不是必须要公证,公证并不是放弃继承的必要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 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 , 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继承时若是选择公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 。
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 。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被继承人死亡前 , 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 。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 。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 , 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
(4)所放弃的财产是否存在 , 是否有相关权属证明 。
以上经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
任何依据遗嘱,或者是法定继承的规定,获得遗产的继承权之后,若是并不想办理遗产的过户手续,此时是可以选择放弃继承遗产的 , 只要做出放弃声明的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那么放弃就是有效的 , 且一旦放弃之后就不能后悔了 。
【放弃继承权不公证可以吗? 放弃继承权不公证可以吗】我国的法律法规是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的 , 此时是继承权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只需要放弃继承权只要是继承人的真实表示即可 , 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对放弃继承进行公证的,此时作出公证只是增强证据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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