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了这个房子就一人一半吗

【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了这个房子就一人一半吗】

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了这个房子就一人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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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 , 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 , 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但一般不超过2 年 。
二、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房屋共有人有以下权利:
(1)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 。
(2)处分自己份额权 。
(3)对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 ,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 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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