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应该奋力反抗吗?( 三 )


所以能反抗就反抗吧 。不能反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当是被疯狗咬了一口 。但事后一定记得要报警 。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
其他观点:
有人说 。既然反抗不了 。那就应该学会“享受” 。对于能说出这话的人 。我觉得他的人品绝对有问题 。这是对女人的不尊重 。
对于女性来说 。奋起反抗是下意识的行为 。谁也不愿意“自甘堕落” 。但至于应不应该奋起反抗 。这个问题就没有绝对正确的标准答案 。
我曾经跟从事刑侦工作的朋友沟通过 。我觉得他的建议非常的有道理 。但仍不是最佳答案 。仅供讨论 。
第一 。根据犯罪人是熟人还是陌生人进行综合评判
如果对方是熟人的话 。那一定要奋起反抗 。因为既然是熟人 。一般来说他会多多少少尊重女方的意见 。
而且 。女方认识他的亲朋好友以及其他人脉圈子 。他也担心女方把事情说出去 。从而导致他身败名裂 。
如果对方是陌生人的话 。那就要根据对方的危险程度决定是否剧烈反抗 。因为如果一不小心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
如果决定反抗的话 。那完全可以更加剧烈点 。比如插眼踢档、劈喉结等等 。不要顾虑他的死活 。因为这是正当防卫 。对犯罪人造成的人身伤害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第二 。根据被害人是否有能力反抗进行综合评判
如果女方有反抗能力而且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 。那自然是要奋起反抗 。只有反抗了 。对方才不会得逞 。
但如果女方没有反抗能力 。或者面临生命危险 。那可以选择对自己造成伤害最小的方式进行反抗 。比如采取安全措施 。
第三 。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应变
如果不确定对方是否会给自己造成生命危险 。那更是要随机应变 。尤其是当剧烈反抗无效的情况下 。可以采取其它方式先稳住对方 。
可以先跟对方“聊聊天” 。试图唤起对方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良知;可以假装提出换个地方 。然后在途中再寻找逃走的机会等等 。
案例分析:
浙江临海法院曾经审计过一个案件:犯罪人以请家教的名义把一个女大学生骗到家里 。然后试图进行侵犯 。
女方自然是剧烈反抗 。并且随手拨了一个手机号跟同学求助 。犯罪人当场把手里摔碎了 。同学帮忙报警了 。但警察一时半时找不到受害人下落 。
长时间没有得逞 。犯罪人急眼了 。拿出刀具威胁女方 。女方处于生命危险当中 。很有可能丢掉性命 。
然后 。女方假装提出“先把手机修好 。然后可以随便怎么样” 。在去修手机的途中 。女方又当着犯罪人的面假装跟辅导员请假 。然后说辅导员不同意请假 。必须让她开会 。女方一直假装心平气和的跟犯罪人交谈 。还说等会议结束后就去找他 。
最后 。女方脱离魔爪并报了警 。而犯罪人还在住处傻傻的等待女方过去 。期待共度良宵 。
这个案件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如果当时女方继续剧烈反抗下去 。不仅身体会受到侵犯 。而且随时有可能失去生命 。
然而 。她随机应变 。灵活采取其它方式暂时安抚住犯罪人 。从而寻找到逃走的机会 。
总的来说 。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 。要随机应变 。首先要保住自己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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