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缴存热点问题解答!缴存比例是多少?月缴存额怎样确定?( 二 )


十六、上一笔公积金提取的时候提取原因选错了 , 选成提取销户,导致现在公积金账户的状态是提取销户,现在无法做外地公积金转入操作,这是怎么回事?
答:职工在珠海有正常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稳定汇缴满6个月以上可以把异地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珠海 。对于在珠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已销户状态的,因无账户接收资金,是不允许办理异地转入业务的 。
十七、单位可以补缴多长时间的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补缴的时限可根据单位设立的日期,单位设立之后的时间内都可以补缴住房公积金 。
十八、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不是随时可以调整?
答:可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在5%至12%之间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十九、我单位在缓缴结束后还需要补缴回缓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需要,单位在缓缴结束后的三个月内要逐步补缴完缓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
二十、请病假半年以上的(或者更长的),或请事假的, 要缴公积金吗?
答: 根据病假、事假期间工资福利发放有关规定,属正常发放范围的 , 应缴存公积金 。如有发放工资薪酬,理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
二十一、所在的企业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能否以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
答:您好,企业职工不属于《珠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规定的缴存对象 。根据粤建房字【2005】137号文第三条规定:各地要认真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和对象,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都应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建议先与单位协商开户缴存,如果协商不成可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 。
二十二、灵活就业人员能否进行缓缴、补缴、或降低比例?
答:根据《珠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第六条:缓缴、补缴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以下)等业务不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
二十三、如果办理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是不是只能使用托收的形式来汇缴公积金?
答:您好 , 是的 。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目前我中心只支持同行托收扣款的形式来汇缴公积金 。
二十四、单位可不可以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存基数为职工缴存公积金?
答: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二十五、单位在金湾区,能否到金湾管理部办理无违规证明?
答:可以,单位可到中心管理部递交申请资料 。目前在香洲、高新、斗门、金湾、横琴均设有管理部 。
二十六、停薪留职要不要缴公积金?
【珠海公积金缴存热点问题解答!缴存比例是多少?月缴存额怎样确定?】答:不用缴存公积金 , 单位到银行办理封存手续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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