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南京公积金“全城通办”业务系列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 南京公积金“全城通办”业务系列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文章插图
【二 南京公积金“全城通办”业务系列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对象:缴存职工
服务范围:全城通办
网上办事指引
1.缴存职工登录“南京公积金”APP或“我的南京”APP 。
2.点击【业务大厅】>【租房提取】后进入自助办理业务声明页面 。
3.点击【我已阅读并接受】后进入办理业务页面,根据实际婚姻情况进行选择,若您已婚,则需要填写配偶姓名及配偶证件号码 。
4.选择好婚姻状况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租房提取信息页面, 可以根据您的账户情况选择提取账户(公积金账户或补贴账户),若您无补贴账户,则只能选择公积金账户 。
5.在您核对信息无误后, 第一步请输入缴存银行的一类银行卡号(显示银行卡号的请确认是否是缴存银行的一类银行卡,否则可进行修改) 。第二步通过短信验证码进行安全验证 , 验证完成后,点击【提取】 , 如界面显示“提交成功”,完成提取办理 。
6.可在提取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查看业务办理进度,正常情况提取资金3个工作日到账 。
大厅办事指引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或租赁住房的 , 可携带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离异职工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借记卡(I类)至缴存银行服务网点或分中心就近办理 。全市线下通办窗口办理点可通过“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南京公积金”APP等渠道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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