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贷款流程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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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 , 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 , 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并在系统退回 。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贷款流程】贷款利率与额度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当前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缴存时间系数:申请时往前推算正常缴存月份数所对应的列表系数,出现中断的 , 未缴存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三)收入调节系数:当前月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单位缴存额)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四)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个贷率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根据《关于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工作机制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20〕43号) , 个贷率上升至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负数,或个贷率下降至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正数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 , 并于通知发出后次月起执行新区间的流动性调节系数 。借款人可贷额度套用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以向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递交贷款申请登记时所对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准 。
有下列任一情形 , 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一)购买装配式住宅 。
(二)本市认定的特色人才 。
(三)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连续满5年未提取公积金(且累计汇缴满60个月) 。
贷款还款
公积金贷款有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 。借款合同一旦签订,暂不支持还款方式的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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