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社保变更需要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常州社保变更需要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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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
办理条件
1.个人信息修改:
当社保经办机构记录的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与其身份证件的信息不一致 。
2.个人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用人单位职工各险种参保状态、参加工作日期、用工形式、身份临时标识、个人参保日期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 。
3.社会保险关系:
用人单位职工发生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间调转、终止参保、重新参保等 , 需要变更社会保险关系 。
4.个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已经申报职工工资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生成缴费基数后,经查实 , 职工工资申报有误,需重新申报的 。
办理材料
1.个人信息修改:
(1)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人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填写完整的 《常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申报表》(可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
2.个人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1)单位公章;
(2)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
(4)填写完整的《常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申报表》(可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
3.社会保险关系:
(1)单位公章;
(2)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人员调动审批表》等);
(4)填写完整的《常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常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可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
4.个人缴费基数:
(1)单位公章;
(2)职工工资单(或已经基金征缴窗口盖章确认的原《常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劳动监察支队出具的限期整改指令书、社保稽核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稽核检查结论表》等);
(3)填写完整的《常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调整表》(可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
补充:
一、参保人员增加所需携带材料
参保单位新录用人员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办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单位提供已登记备案的《常州市招聘录用人员备案表》,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录用审批表和核定的工资表 。
2、《常州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3、异地转入社保关系的参保人员提供原参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
【注:常州市招聘录用人员备案表的录用时间与增减表变更时间须一致,单位应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不得少报、漏报、瞒报】
二、参保人员减少所需携带材料
参保单位减员后,应及时申报,办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对办理退休的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退休认定表 。
2、对于死亡的人员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
3、对于出国(境)定居的人员,提供出国(境)证明 。
4、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或因被开除、除名、辞职、辞退、服刑劳教等原因减少的人员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5、《常州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常州社保变更需要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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