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材料及办理流程


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材料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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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 。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20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6831元 。
2021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按合肥市2020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确定(96831÷12×3),即24207元 , 调整后单位和个人月最高缴存额(24207×12%)分别为2904元(最高缴存额为5808元,较去年增加402元),缴存基数下限按合肥市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执行 。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 , 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如有调整,原则上一年申请调整一次,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
【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材料及办理流程】缴存额度
2021年调整后单位和个人月最高缴存额(24207×12%)分别为2904元(最高缴存额为5808元,较2020年增加402元)
缴存手续及地点
单位缴存分两种情况:
1.当月无人事变动,核对当月单位缴存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总额(汇款时应注明当月无人员变动、缴存月份),汇缴公积金至受委托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 。
2.当月有人事变动,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后报受委托承办银行 。银行核对当月单位缴存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总额,最后汇缴公积金至受委托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 。
公积金缴存地点:
花园街营业部服务点
受理业务范围:可受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地址: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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