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处理移送管辖 根据举报报案或有关部门移送


投诉举报处理移送管辖 根据举报报案或有关部门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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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移送管辖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 。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移送管辖,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 。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 , 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 。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 , 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

当法院审理了案件时发现并不具备对该案件的管辖权后 , 是需要与上级法院提出移交案件的申请,当上级法院审核并批准后则可以办理案件移交,那么接受移交案件的法院也是不得随意地拒绝,如果当事人对法院做出的决定不认同时 , 也是可以在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异议的 。


【投诉举报处理移送管辖 根据举报报案或有关部门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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