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社保去世丧葬抚恤待遇新标准是多少?浙江省2022年新标准

【参加社保去世丧葬抚恤待遇新标准是多少?浙江省2022年新标准】

参加社保去世丧葬抚恤待遇新标准是多少?浙江省2022年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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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保去世后的待遇主要有三项: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 是我们参保缴费时按照缴费基数的8%,每月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法规 , 参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继承 。这一部分钱,我们可以理解为遗产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过去是按照各地自行法规执行的 。像浙江省过去主要是依据2013年有关法规,丧葬补助金标准统一为4000元;抚恤金标准是缴费年限不满一年发给2000元 , 1~15年的统一为1万元,超过15年的在1万元基础上,每缴费满一年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 。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全国统一市场的需求,我国正在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2021年9月份有关法规,全国范围内首次统一了有关遗属待遇 。
按照新的法规,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都是一次性的,而且跟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 。
丧葬补助金,全国统一是两个月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遗属抚恤金是根据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领取养老金的月数综合确定 , 具体标准如下:
①在职职工 , 社保缴费年限不满5年、满5年不满10年、满10年不满15年,分别可以领取3个月、6个月和9个月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
缴费年限满15年,养老保险缴费每多一年,抚恤金领取月数增加一个月 。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按照30年计算,即最多不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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