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方法


太原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方法

文章插图
申请条件一、部分提取种类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包括:1、购买商品房;2、购买二手房;3、购买公有住房;4、购买本单位集资房;5、购买拆迁安置住房;6、购买拍卖住房;7、购买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8、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住房;9、建造、翻建自住住房;10、大修自住住房 。
(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租赁商品住房的;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五)支付物业费的 。
二、销户提取种类
(一)离休、退休的;
(二)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四)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五)单位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无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者有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由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后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
三、部分提取相关规定
(一)办理人:职工本人办理 。
(二)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完整,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理,法定假日顺延 。
(三)提取次数: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套住房(溯及2015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行为)可以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ü郝虿鹎ㄗ》吭诓鹎ㄆ诩淠诳商崛∫淮危?
【太原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方法】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商品住房,支付物业费 , 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偿还贷款期间内,按期偿还12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
(四)购买住房性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为自住住房 , 是指提取申请人购买经规划、国土及房产等有权机关批准建造、出售,供其家庭居住并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 如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单位集资住房等,不包括商用房、商住两用房等非住宅性质房屋 。
(五)账户留存余额:职工申请提取的金额达到账户余额时,账户最少保留100元 。
(六)其他规定:
1、职工账户因合理原因被冻结,在冻结期间内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应先将账户进行转移、合并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缴存职工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选择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后,本人及配偶不能再申请除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以外其他住房消费类提?。谎≡裉崛”救思芭渑甲》抗鹫嘶в喽詈笤僖怨郝蛲惶鬃》可昵敫鋈俗》看畹模?应当在申请贷款额度中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 。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提供原件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