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满不解除怎么办,监视居住到期不解除

【监视居住期满不解除怎么办,监视居住到期不解除】

监视居住期满不解除怎么办,监视居住到期不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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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视居住期满不解除怎么办
联系相关的办案人员 。在监视居住的期限届满之后,监视居住并非自动解除的,监视居住的解除需要由办案机关的工作人员提出具体的意见 , 并且需要办办机关的部门负责人审核 。最后还需要有关机关的负责人、检察院的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的院长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 人民法院决定解除监视居住之后,应当及时告知执行机关 , 就是说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 。并将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
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 , 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 , 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 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
二、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
监视居住的情形 。监视居住的情形,与取保候审基本相同,但它们都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 。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的 。
5、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 。
6、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 。
对于应当逮捕,但是有特殊情况的时候是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有期限限制,一般是不能超过12个月,期满以后需要及时进行处理,但监视居住期满以后并不是自动解除 , 而是需要有法院或者是检察院来决定是否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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