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辞退员工最高赔偿 南京新劳动法辞退赔偿三倍吗

【南京辞退员工最高赔偿 南京新劳动法辞退赔偿三倍吗】

南京辞退员工最高赔偿 南京新劳动法辞退赔偿三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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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新劳动法辞退赔偿三倍吗?
劳动者被辞退不一定能够得到三倍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进行计算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经济补偿金=基数乘年限
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基数:劳动者的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并设定了劳动者月工资的下限,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
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 , 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需注意: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3)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
三、辞退赔偿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同时企业无权强制进行解雇员工,如果员工有继续工作的意向,则必须让员工继续工作 。若员工无继续工作的意向,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制定的解聘金额发放的标准提供补偿金 。工作年限满六个月至一年的,可以取得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赔偿金 。如果不满六个月的 , 可以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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