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实有什么?


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实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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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实有什么?
保护期届满的终止是因为专利有保护期 。在保护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生产经营使用他人专利 。保护期结束后,专利权自动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保护期届满前终止:
1、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
二、专利权驳回复审的官费是多少?
发明专利 1000、实用新型专利300、外观设计专利300 。
(一)申请专利委托代理时 , 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和官费 。
(二)代理费数额依据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申请人与代理机构协商后确定 。
(三)官费是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 。首笔官费包括申请费和发明申请审查费 , 数额(人民币)为: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
(四)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
(五)要获得并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若干年内向专利局交纳专利年费等费用 。
(六)专利局可以就某些费用(申请费、发明申请审查费、发明申请维持费、复审费和授权后三年的年费五项)对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实行减缓 。申请人为单位的 , 可减缓上述费用的70%(复审费减缓60%),申请人为个人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85%(复审费减缓80%) 。
三、专利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一)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尽管委托专利代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考虑到精心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 , 对经验不多的申请人来说,委托专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
(二)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 , 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
【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实有什么?】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届满,专利权就终止其效力,专利申请之后 , 专利所有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在专利管理部门发出缴费通知后 , 仍没有缴纳年费的,专利权终止;专利有一定的保护期,专利权期满之后 , 专利权自行终止;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之后,专利权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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