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已签订未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吗

【合同已签订未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吗】

合同已签订未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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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特定财产效力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它等于在夫妻之间形成了有关财产管理、使用、处分的原则界限 。有了它,如果丈夫向妻子借钱不还,妻子有权利持借据和财产约定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丈夫归还借款 。当然,这种情况多数只在夫妻感情破裂,进行财产分割时才会发生 。
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由此可见,夫妻关于财产的约定并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的一般原理,夫妻关于财产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意思的合致,通过约定来安排夫妻未来财产的分割 , 对夫妻双方当然具有约束力 。因此,《婚姻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 , 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但是,在涉及第三人利益时 , 由于夫妻财产约定没有公示,就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利益,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夫妻财产约定须为第三人所明知的,才能发生对外效力,对第三人发生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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