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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贪贿犯罪罚金标准是什么?
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刑法》规定并处罚金的其他贪污贿赂犯罪,应当在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判处罚金 。
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 。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 。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 , 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
【最新贪贿犯罪罚金标准是什么?】二、罚金的缴纳方式包括什么
(一)一次或分期缴纳 。
犯罪分子按照判决确定的数额和指定的期限,一次缴纳完毕或几次缴纳完毕 。一般情况下,罚金数额不多或虽多但一次缴纳不是太困难的,应限期一次缴纳;一次缴纳有困难的,可限定时间分几次缴纳 。
(二)强制缴纳 。
即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后,犯罪分子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的,法院可采取查封、拍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的措施,强制其缴纳 。
(三)随时缴纳 。
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都可以缴纳 。
(四)减少或免除缴纳 。
即对犯罪人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由犯罪分子提出申请 , 人民法院经查证属实,可以根据其遭受灾祸的轻重情况,裁定减少罚金数额或免除缴纳全部罚金 。
其实在一些经济类犯罪中,比如说贪污受贿罪、诈骗罪等等 , 在对犯罪行为人定罪量刑的时候,都可以对行为人处以罚金的附加刑,只不过罚金的数额时不确定的 , 此时要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具体金额确定,不同的犯罪有着不同的罚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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