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居民 长沙医保门诊报销标准是什么?

【职工+居民 长沙医保门诊报销标准是什么?】

职工+居民 长沙医保门诊报销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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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医保有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不同医保类型报销标准不同,门诊报销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灵活医保
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不设起付标准
按70%比例支付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200元
按60%比例支付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300元
按60%比例支付
最高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不计入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二、居民医保1、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协议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
2、报销比例
类型 医院支付比例 参保居民自负 村卫生室
70%
30%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0% 30%
院校医院或医务室
70%
参保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的普通学生自负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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