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企业集团要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设立企业集团要有哪些条件


设立企业集团要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设立企业集团要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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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
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注:企业法人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 。
综上所述,对于山东省公司的注册,想要冠名山东的,只要不发生权利冲突,符合法律规定范围的,都可以进行使用公司的名称,当然目前要求了注册资本需要在两百万元,并且也需要有三家以上的连锁经营的门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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