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逃罪应立案才可追诉吗判几年 脱逃罪应立案才可追诉吗?


脱逃罪应立案才可追诉吗判几年 脱逃罪应立案才可追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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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逃罪应立案才可追诉吗判几年 脱逃罪应立案才可追诉吗?】一、脱逃罪应立案才可追诉吗
不是,脱逃罪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1.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嫌疑人 , 逃脱司法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行为 。从这一罪状表述来看,脱逃罪是行为人在特定的时间逃出特定的地点,脱逃行为在行为人非法脱离了监管场所时已经完成,因此脱逃罪是一种行为犯,从脱逃行为完成的那一刻就应当开始计算追诉时效 。脱逃罪侵害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监管秩序,脱逃人在归案之前虽然一直在侵犯这种客体,但是这只是脱逃行为危害结果的持续,而不是脱逃行为本身的持续 。这如同伤害犯罪一样,伤害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伤害结果在被治愈之间,一直处于持续状态 。
2.将脱逃罪认为是继续犯,会造成脱逃罪没有追诉时效限制的事实 。
行为人实施脱逃的目的在于逃离羁押或者改造场所,以达到逃避关押、改造的目的 。因此,脱逃行为是否得逞,主要应看行为人是否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 , 是否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 , 就是脱逃既遂 。
实施脱逃,如果在羁押改造场所内被发现,或者虽然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的范围,但在看守人员直接监视下被抓回的 , 是脱逃未遂 。区别既遂与未遂,是量刑的一个依据 。
二、脱逃罪的构成要件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秩序 。
2.客观方面表现为脱逃 。脱逃 , 是指脱离监管机关的实力支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逃离关押场所 。脱逃的方式没有限制,如乘监管人员疏忽而逃离关押场所,乘外出劳动逃离关押场所,对监管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而逃离关押场所 , 打破门窗或毁损械具后逃离关押场所,等等 。
3.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未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不是本罪主体 。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且出于逃避监管机关监管的目的 。如果没有这种目的 , 由于一种特殊原因,暂时离开关押场所,特殊原因消失后立即回到关押场所的 , 一般不宜认定为脱逃罪 。
《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如果是犯罪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一个犯罪之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 或者是已经被采取羁押措施的,此时是不能脱逃的,如果是犯罪行为人脱逃的,此时是需要及时的在网上通缉抓捕的,并且也是可以无期限的通缉在逃的犯罪行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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