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毁约的意思怎么理解?


劳动合同毁约的意思怎么理解?

文章插图
一、劳动合同毁约的意思怎么理解?
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2、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毁约的意思怎么理解?】(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 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二、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什么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 , 约定服务期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劳动合同的双方都有可能违约,按照具体的情况确定违约的责任 , 按照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