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跆拳道比赛新规则,2017跆拳道得分规则( 九 )


2、若比赛进入优势判定程序,主裁判员给出“优势记录”(Woo-se-girok )的口令;
3、主裁判员给出口令后,边裁判员在10 秒钟内填写好“优势判定卡”并签名递交给主裁判员;
4、主裁判员收集所有“优势判定卡”并进行统计 , 依据多数原则判出比赛最后结果,并宣判获胜方;
5、宣判获胜方后,主裁判员把“优势判定卡”交给记录台,再由记录台转交给技术代表存档备查 。
第十六条 获胜方式
裁判员等技术官员依据本规则对比赛胜负进行判定 。获胜方式包括以下6 种:
一、击倒胜(KO 胜)
二、主裁判员终止比赛胜(RSC 胜)
三、比分胜(PTF 胜)
四、分差胜(PTG 胜)
五、优势判定胜(SUP 胜)
六、弃权胜(WDR 胜)
七、失去资格胜(DSQ 胜)
八、主裁判员判罚犯规胜(PUN 胜)
(解释1)
技术官员包括:竞赛监督委员、技术代表、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等 。
(解释2)
击倒胜:当一方运动员被合法技术击倒,读秒至“8”时仍不能示意可以继续比赛,主裁
判员继续读秒至“10”后,停止比赛 , 另一方运动员获胜 。
(解释3)
双方运动员在比赛第二局结束时或者第三局进行中,比分差距为12 分时,主裁判员应停止比赛,宣布比赛结果 。
(解释4)
主裁判员终止比赛胜:如果主裁判员或者赛事组委会医生确定运动员无法继续比赛,即使1 分钟恢复期已过,或者该名运动员不顾主裁判员命令仍想继续比赛,主裁判员应宣布比赛停止,另一方运动员获胜 。
(解释5)
弃权胜:
1、一方运动员在比赛中因受伤或其它原因弃权 , 另一方运动员获胜 。参赛运动员不得在
比赛中无故弃权;
2、一方运动员在休息时间到后不继续比赛或不服从命令开始比赛,另一方运动员获胜;
3、教练员向比赛场地扔毛巾示意自己的运动员弃权,另一方运动员获胜 。
(解释6)
失去资格胜:一方运动员称重不合格或比赛前失去运动员身份,另一方运动员获胜 。根据失去资格原因不同 , 处理方式如下:
1、运动员没有通过或者没有参加抽签后的称重:抽签表上将会反映运动员称重失格,并通报所有技术官员和相关人员 。该场比赛将不选派裁判员 , 对方运动员不用上场比赛 。
2、运动员通过称重但是检录未到:选派裁判员和对方运动员应等待在场上指定位置,直到主裁判员宣布对方运动员获胜 。
(解释7)
主裁判员判罚犯规胜:当一方运动员得到“警告”和“扣分”累计4 分时,或者当本规则第14 条第6 款规定的情况出现时,另一方运动员获胜 。
第十七条 击倒
运动员在比赛中受到合法的强有力攻击后,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判定为“击倒”:
—— 除双脚以外的身体任何部位触地;
—— 身体摇晃 , 丧失继续比赛的意识和能力;
—— 主裁判员判定被攻击的运动员不能继续比赛 。
(解释)
击倒:击倒分为“站立式击倒”和“击倒”2 种情况 。运动员受击打倒地,或身体摇晃,或不能胜任比赛的要求,可被视为“击倒” 。此外,运动员受击打后,继续比赛将有危险或运动员的安全不能保障 , 也可被视为“击倒” 。
第十八条 “击倒”后的处理程序
一、运动员被“击倒”时,主裁判员将采取以下处理程序:
(一)主裁判员立即发出“分开”(Kal-yeo )口令暂停比赛 , 并将进攻运动员置于远处;
(二)主裁判员大声从“1”到“10”向被击倒的运动员读秒,每间隔1 秒读1 次,并用手势在其面前提示时间;
(三)即使被击倒的运动员在读秒过程中示意可以继续比赛,主裁判员也必须读到“8”,使其获得休息,并确认是否恢复 , 如已恢复就发出(Kye-sok)“继续”口令继续比赛;
(四)主裁判员读到“8”时 , 被击倒的运动员仍无法示意可以继续比赛 , 则读秒至“10”后宣判另一方运动员“击倒胜”;
(五)即使1 局或整场比赛时间结束,主裁判员也要继续读秒;
(六)如果双方运动员同时被击倒,有任何一方尚未恢复,主裁判员将继续读秒;
(七)读秒到“10”后双方运动员均不能恢复,应按“击倒”前的比分判定胜负;
(八)主裁判员判定一方运动员不能继续比赛 , 可以不读秒或在读秒过程中宣判另一方运动员获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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