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进监狱还用还吗? 诈骗罪住监狱出来会不会还账


诈骗罪进监狱还用还吗? 诈骗罪住监狱出来会不会还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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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诈骗罪进监狱还用还吗
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 。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 。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 。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 , 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 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 , 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
(二)客观要件
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 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内容是 , 在具体状况下 , 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 , 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 。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
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 , 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 。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 , 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 。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 。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四)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在不同的犯罪情节下 , 对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处罚不同,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具体的坐牢时间不同 。最高的时候是无期徒刑 。
诈骗他人的钱财是会让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 , 只要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除了被判有期徒刑之外还需要承担起民事赔偿 , 即使现在没有钱还,只要以后有可执行的财产,都是需要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 。
【诈骗罪进监狱还用还吗? 诈骗罪住监狱出来会不会还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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