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工伤认定和不认定工伤曲别


终止工伤认定和不认定工伤曲别

文章插图
工伤不能认定的 ,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
【终止工伤认定和不认定工伤曲别】(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