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员玩忽职守 行政机关玩忽职守责任


行政人员玩忽职守 行政机关玩忽职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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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院受理 ,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 , 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
【行政人员玩忽职守 行政机关玩忽职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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