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以上离婚用退聘金么?


结婚一年以上离婚用退聘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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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婚一年以上离婚用退聘金么?
1、一般不可以退还,除非可以证明双方未共同生活才可以退还彩礼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二、彩礼返还的具体认定情况是怎样的
1、给付彩礼后,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其形式是一般赠与,实质上是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 。双方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双方就没有结婚,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受赠人即负有返还赠与物的义务 。所以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 , 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返还 。
2、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在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该情形的关键在于是否认定“确未共同生活” 。这种共同生活应当是的共同居住的正常夫妻的生活 。
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又离婚,若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使弱者得到应有的保护一直是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
三、离婚之后彩礼是否要退还
离婚彩礼需要返还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却没有共同生活;第三种是男方给付彩礼后导致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当前生活 。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 , 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 。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 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 。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
【结婚一年以上离婚用退聘金么?】彩礼一般是不需要退还的,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退还彩礼 , 包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实质上是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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