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8 法释[2000]26号)
【最高检变造货币罪的相关解释规定包括什么主要内容】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 , 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5:
二十、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变造货币 , 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 , 应予追诉 。
推荐阅读
- 论语的论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论语的论
- 读书小报该写什么内容 读书小报该写什么
- 关于因果的哲理句子 关于因果的哲理句子是什么
- 信用卡备用金还不上怎么处理?
- 红米note8支持屏幕指纹吗 红米note8支持屏幕指纹吗怎么设置
- 婆媳关系之经验浅谈,婆媳关系处理诀窍
- 对于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 房车哪里有卖
- 如何选择适合的服务器配置文件进行迁移? 换服务器推荐配置文件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