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交社保劳动仲裁委不裁决


单位不交社保劳动仲裁委不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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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交社保劳动仲裁委不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 , 你有两个选择,一、继续等;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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