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 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般怎么才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 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 , 应当认定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 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情节特别恶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 , 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对直接责任人员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二)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并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或者同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推荐阅读
- 在北京故意伤害案律师咨询费是多少
- 经期吃什么减肥? 经期吃什么减肥又营养
- 己组词 己的组词
- 局域网代理是什么意思 局域网怎么开代理服务器
- 如何修复代理服务器问题? 修复代理服务器怎么修复
- 春季喝茶首选普洱消食解腻防便秘
- 用油学问大60%家庭都犯4大错
- 渡字组词 汉字渡怎么组词
- 夫妻婚后买房可以单独所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