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遗嘱的要件 继承法遗嘱的要件有哪些


继承法遗嘱的要件 继承法遗嘱的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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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存在5种形式的遗嘱 , 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
针对自书遗嘱,要求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不得打印而成 。
针对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 , 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注意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人 。
针对录音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见证人同代书遗嘱一样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人 。
【继承法遗嘱的要件 继承法遗嘱的要件有哪些】口头遗嘱,是只有在紧急关头才可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但是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具体可咨询相应的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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