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赠与合同不公证可以吗?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不公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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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赠与合同不公证可以吗?
一般来说,赠与合同不经过公证即有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并不是经过公证才有效,只要符合法定生效条件就有效 , 具体条件有: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方式有书面或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其他法定条件等 。
只要赠与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内容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 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的,表述完整与清楚,协议即有法律效力 。公证不是协议生效的必须条件,可以不公证 。但公证的协议承载公证法律效力,一般是推翻不了 。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 受赠人只能依据民法典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
一般的赠与合同签订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 , 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
二、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 。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 , 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 , 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不公证可以吗?】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就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赠与人需要在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 按照合同约定的赠与标准向受赠人交付赠与的财产,并且该赠与合同的效力不因没有办理公证而产生任何变化,是否办理公证由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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