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什么罪 怎么量刑 刑法是怎么规定洗钱罪的?


洗钱什么罪 怎么量刑 刑法是怎么规定洗钱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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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是怎么规定洗钱罪的
行为人构成洗钱罪,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构成洗钱罪的法定行为有:提供资金帐户的;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法定其他行为等 。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
单位犯前款罪的 ,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二、洗钱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洗钱什么罪 怎么量刑 刑法是怎么规定洗钱罪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行为又称洗钱,其意是指犯罪分子为掩盖其不法行为,将赃款通过金融活动将“黑钱变白”,从而达到可以公开使用的目的 。换言之 , 即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赃款,通过另一种犯罪行为,使其合法化 。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了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了洗钱行为 。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 , 是出于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掩饰、隐瞒该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 。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而误认为是合法来源的财物 , 不构成犯罪 。
洗钱的行为是扰乱了我国对金融管理的规定,只要为他人的违法所得提供账户或提供票据就可以认定为犯罪,构成此罪者就会按洗钱的金额大小来进行判定,不仅会被判有期徒刑同时还会没收违法所得所产生的收益 , 这样才能让犯罪者承担该有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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