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规定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规定的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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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规定的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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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规定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规定的时限是1年,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 ,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 , 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 , 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 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二、劳动合同纠纷案件被仲裁庭受理后的处理流程有哪些?
1、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
2、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
3、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劳动合同纠纷区别于一般的民事纠纷 , 一般的民事纠纷在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但是劳动合同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过 , 对劳动仲裁裁决有争议的 , 可以起诉 。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规定的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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