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判几年


在北京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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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北京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判几年?
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判7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二、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情节较轻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1、被告人过失程度的严重性较轻的;
2、被告人先前相关行为的违法性低;
3、被告人行为之目的是为了受害人的利益,或为了公共利益之考虑,在行为中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导致他人死亡的 。
三、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犯罪分子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在北京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判几年】(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四、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受害人家属出具的谅解书是否有效?
受害人家属出具的谅解书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五、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判处缓刑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 , 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判刑标准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所以各地人民法院都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量刑标准 。法院不可能不考虑案件事实,直接对犯罪嫌疑人判处7年有期徒刑 。比如嫌疑人已经积极主动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的 , 就应该适当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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