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行政复议起诉处理拆迁纠纷法律法规有时间规定吗


不服行政复议起诉处理拆迁纠纷法律法规有时间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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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行政复议起诉处理拆迁纠纷法律法规有时间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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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服行政复议起诉处理拆迁纠纷法律法规有时间规定吗?
不服行政复议起诉处理拆迁纠纷法律法规有时间规定,起诉的时间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二、拆迁纠纷的诉讼原则有哪些?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
3、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
4、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
5、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
6、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 。
7、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
8、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
三、房屋拆迁补偿原则有哪些?
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 。
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 , 降低居住水平,生产经营收入 , 又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 。但当事人可就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进行协商 。
2、等价交换原则 。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 , 不管是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还是作价补偿方式,在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时,一方面,拆迁方要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或用房面积;另一方面 , 被拆迁方则无权通过拆迁无理要求增加额外的住房面积,双方均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协商处理安置事宜 。
3、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 。
拆迁方在拆除被拆迁方的房屋时,应先妥善安置被拆迁方,然后再予以拆除房屋,即使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补偿安置协议未达成一致 , 拆迁方依法先执行拆迁时,也必须先对被拆迁方做好安置工作,保证被拆迁方不至于因房屋被先行拆除而无安身之处 , 从而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权 。
如果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就需要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都有时间限制,各地对于房屋拆迁制定的都有严格的操作流程,若被拆迁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相关权利,也拒不配合征地工作,房子有可能会被强拆 。
【不服行政复议起诉处理拆迁纠纷法律法规有时间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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