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及配偶在天津市外购买自有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职工及配偶在天津市外购买自有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职工及配偶在天津市外购买自有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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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有住房,且职工本人或配偶具有所购住房座落城市户籍或在所购住房座落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以下规定提?。?
(一)未使用住房贷款的,按如下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或建修房的费用 。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
注意: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 , 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存量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持有该住房产权满半年 。
(二)使用住房贷款的,按如下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或建修房的首付款 。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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