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什么部门管企业的 企业拆迁补偿是政府哪个部门管,哪个部门能管了纪检委

一、房屋拆迁是属于哪个部门管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相互配合,保障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延伸信息《新拆迁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拆迁条例》第六条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第七条规定:申请房屋拆迁许可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 。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来源:百度百科-新拆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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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什么部门管企业的 企业拆迁补偿是政府哪个部门管,哪个部门能管了纪检委】二、拆迁主体是政府哪个部门,还是企业,400亩需
你好!拆迁主体:可以是政府部门的土地管理部门,也可以是授权企业 。但强制拆迁只能是“司法强拆”,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三、请问谁知道集团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流程,都涉及到那几个政府部门,具体是集团哪个部门负责具体事务
1.开发商应与市、县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开发商向市、县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开发商缴纳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4.开发商向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施工许可证;5.开发商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许可证;6.与被拆迁户签订搬迁协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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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屋拆迁归哪个部门管理
在建设部的控制下 。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由建设部主管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指导各地房屋拆迁工作 。房屋拆迁是指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市容整治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拆除现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安置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并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资料:房屋拆迁有三种形式:1 。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由人民政府或其特别委托的单位统一负责 。是国家提倡和鼓励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实行统一拆迁 。”2.自拆 。是指拆迁安置和对被拆迁人本人的补偿 。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经拆迁主管部门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委托拆迁 。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委托给他人 。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来源:百度百科:房屋拆迁
五、拆迁是哪个部门
拆迁管理部门属于国家机关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部门名称首先应具有政府部门的一般特征,如拆迁办等 。事务所显然不是国家机关的名称 。在中国以“事务所”名义出现的是专业服务企业,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不属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
六、拆迁赔偿不合理应该去哪个部门投诉
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不服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拆迁管理部门 。一般来说,如果拆迁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 。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是被告 。(2)人民政府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人民政府一般是下列情形的被告: (一)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作为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定;(2)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局设立的临时机构,如“拆迁指挥部”,作为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政府专门设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使者,由人管理 。
府作出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管理”一章中,相继规范了城市房屋拆迁中的两种法律事实,就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这两种情况 。按1996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6)12号文规定,对于当事人双方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涉诉的按民事案件受理,后一种则属于行政案件 。扩展资料:拆迁补偿不公平申请行政诉讼的方法:1、起诉 。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2、审查受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答辩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4、开庭 。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5、作出判决 。6、上诉 。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7、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8、判决或裁定 。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 。9、申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拆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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