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税农产品包括哪些?
免税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进项税可抵扣13% 。包含的运费可以扣除 。可抵扣进项税额=采购金额*13%,扣除运费的进项税额=(货运建设基金)*7% 。免税农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六类:1 .自产初级农产品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下列物品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初级农产品的具体范围由《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确定 。二 。自2008年7月1日起,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其成员生产的农产品,根据《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其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 。种子生产企业在特定的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和销售种子 。从2010年12月1日起,根据《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的规定,种子生产企业以下列生产经营方式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己的农产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1.种子生产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租赁土地,雇佣农户或员工进行种子繁育,然后将种子经过烘干、脱粒、风选等深加工后出售 。2.种子生产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经过烘干、脱粒、风选等深加工后出售 。四 。自2012年1月1日起,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按照《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以作为副食的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和少数可以作为副食的木本植物 。经过挑选、清洗、切割、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属于蔬菜的范围 。五、部分鲜肉蛋制品自2012年10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肉蛋制品免征增值税 。1.免征增值税的鲜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只或分割的鲜肉,冷藏或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2.免征增值税的鲜蛋制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及其分离出的蛋液、蛋黄、蛋壳 。不及物动词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根据《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纳税人采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养殖,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疫苗(所有权归公司),农户将畜禽苗饲养至成品交付公司回收,即为公司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扩展信息:1 。农产品流通是指农产品的商品部分通过买卖从农业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的一种经济活动 。2.农产品流通包括农产品的收购、运输、储存和销售等一系列环节 。广义的农产品,包括农(植)、林、牧、渔、副产品;狭义的农产品仅包括种植业的产品,如粮、棉、油、麻、丝、茶、糖、蔬菜、香烟、水果、药物、杂项产品等 。农产品流通的意义:1 。实现农产品价值,为农业再生产提供条件
经营范围: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范围:“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种植和收获、动物饲料和捕捞的单位和个人的备注中所列的自产农产品;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该单位和个人生产加工外购农产品后销售的农产品,仍属于税法注释,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
二、免税蔬菜有哪些?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种植和收获、动物饲料和捕捞的单位和个人在备注中所列的自产农产品 。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该单位和个人生产加工外购农产品后销售的农产品,仍属于税法注释,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批发和零售种子、苗木、化肥、农药和农业机械免征增值税 。免税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初级农产品 。这些初级农产品必须由农业生产者(个人或单位)生产和销售才能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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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免税农产品包括的范围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下列物品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新鲜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蔬菜免税的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蔬菜免税 哪些蔬菜属于免税,西红柿属于水果还是蔬菜】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蔬菜属于农产品 。2,收购农产品允许扣抵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3,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蔬菜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4,自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和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5,对企业从事蔬菜、薯类、油料、豆类、糖料、水果和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免征企业所得税 。
六、免税的蔬菜肉类具体有哪些免税的蔬菜肉类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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