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有两处所得的去哪里申报个税,个税申报去哪里申报

一、一个人在两个地方有收入 , 个税如何申报?
如果一个人在两个地方都有所得 , 可以在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超额收入可以有选择地固定向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根据第《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条第二款规定 , 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三)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四)无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税所得;(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 , 不论个人所得税是否已足额缴纳 , 均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 ,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的纳税人 , 在取得所得后 , 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五)项情形下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办法 , 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有两处所得的去哪里申报个税,个税申报去哪里申报

文章插图
二、一个人在两个地方有收入 , 个税如何申报
如果一个人在两个地方都有所得 , 可以在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超额收入可以有选择地固定向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根据第《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条第二款规定 , 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三)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四)无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税所得;(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 , 不论个人所得税是否已足额缴纳 , 均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 ,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的纳税人 , 在取得所得后 , 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五)项情形下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办法 , 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延伸信息《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取得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所得的纳税人 , 在下列地点进行纳税申报: (一)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地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 选择在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固定申报 。(二)在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 应当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有户籍 , 但户籍所在地与在中国的经常居住地不同的 , 应选择在其中一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永久申报 。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 , 应当向在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个体工商户向实际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试行)
三、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怎样申报个人所得税
我们来看看税改前是怎么规定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两项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的 , 由扣缴单位完成扣缴申报 , 基本扣除费用和社保基金专项扣除费用 , 只能选择一个扣缴单位进行扣除 。个人在次月15日内履行自行申报义务 , 税款多退少交 。一般来说 , 纳税是常有的事 。个税改革后 , 工资薪金将纳入综合所得 , 按年征税 。在此前提下 , 扣缴单位从(居民)个人取得的两项或两项以上工资、薪金所得中扣缴预缴税款 , 分别扣除基本扣除标准(5000元/月) 。但只能选择一个扣缴单位扣除社保基金专项附加扣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费用 。年度终了后 , 将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的工资薪金分别并入综合所得 。综合所得符合汇算清缴情形的 , 纳税人在次年3-6月自行申报汇算清缴 , 应纳税款多退少缴 。纳税人如何判断是否需要结账?很简单 , 就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的工资薪金加起来 , 再扣除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基金专项扣除 , 看是否超过6万元;如果超过 , 就需要结算 。如果没有超过 , 你可以决定是否和解 。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有两处所得的去哪里申报个税,个税申报去哪里申报

文章插图
四、两处所得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如果两地都有扣缴义务人 , 扣缴义务人会以自己公司的名义分别为你扣缴纳税申报 , 到明年3-6月份汇算清缴时 , 合并纳税 , 多退少缴税 。如果没有扣缴义务人 , 可以直接将两项收入合并 , 自行申报纳税 。
五、企业员工分别在两处取得工资 , 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 , 工资、薪金所得两项及两项以上应按规定在一地(合并)申报缴纳 。
六、两处取得劳动报酬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1.这种情况下 , 职工在企业取得的那部分收入(时间和金额不固定) , 按照两地取得的工资薪金征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 , 在两个及以上地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 应自行申报纳税 。个人所得税要将从两个地方取得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 , 填写《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 , 选择固定到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 。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补缴差额) 。办理自行申报的纳税人需携带已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一式二份)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载明其所有任职单位名称、各任职单位收入情况等信息的纸质材料 。也就是应当将两处取得的工资薪金合并 , 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有两处所得的去哪里申报个税,个税申报去哪里申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