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按季度申报 哪些单位缴纳环境保护税,是否可以扣缴环境保护税

一、哪些企业需要交环保税?
《环保税法》主要采集范围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 。这一类包括大部分制造业和部分污染严重的加工行业,涉及企业超过500万家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工厂涉及: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酿造、纺织、制革、发酵、电镀、印染、造纸、食品加工、化工、制药等污染行业 。铅原料厂、钢铁厂、冶炼厂、化工厂等污染严重的企业,烤漆厂、轮胎厂、车架厂、电池厂、塑料件厂等配套企业都将面临税负 。纳税人是谁?1.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即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为纳税人)2 。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3.可免征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农业生产(不含规模化养殖)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飞机等移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排放的未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应税污染物纳税人综合利用的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

环境保护税按季度申报 哪些单位缴纳环境保护税,是否可以扣缴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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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保税法》即将实施,哪些企业需要缴纳环保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和《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处置固体废物 。延伸:以下情况不予支付或豁免:1 。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第一项关于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规定;2.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第二款关于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规定 。3.排放农业生产(不含规模化养殖)(暂免征收)应税污染物的畜禽养殖场,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有排污口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 。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三、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征税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在纳税义务方面排除了两种情况:一是应税污染物不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第二,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必缴纳环境保护税 。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立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开征环境保护税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强化企业治污减排责任 。二是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收体系,强化税收调节作用,形成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三是有利于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参考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环境保护税按季度申报 哪些单位缴纳环境保护税,是否可以扣缴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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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按照国际惯例,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应该是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和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 。考虑到税收的公平性,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应该具有普遍性,即所有此类行为和产品都应纳入征收范围 。但是,鉴于目前我国对这一税种的制度设计和征收管理缺乏经验,在开征这一税种的初期,征收范围不宜过宽 。应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从重点污染源和容易征收的征收对象入手,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征收范围 。目前,首先应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是各种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包括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渣和各种污染环境的工业垃圾)的排放 。这是因为这种行为在我国的环境污染最为严重,仅工业废物排放就占我国污染源的70% 。而且,对这种行为征税,我国不仅有征收排污费的经验作为依据,还有很多国外的经验可供借鉴 。其次,那些由难以降解和回收的材料制成的,在使用中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包装商品应纳入征收范围 。这种商品严重污染环境,不容易淘汰,容易征税 。
五、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机关是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机关是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税务机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第十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从事海洋工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或者固体废物,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六、环保税针对哪些类型行业征收,怎么计算环保税环保税征收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免征收环保税的对象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注:超过或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保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保税如何计算 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 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环境保护税按季度申报 哪些单位缴纳环境保护税,是否可以扣缴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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